4000062360 QQ/微信:2858386161

广州中公会计培训学校

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纳税期限

来源:广州中公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:2018/4/29 18:26:15

不论你在什么时候开始,重要的是开始之后就不要停止,所以备战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,通过注会贵在坚持!今天中公会计网为大家分享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纳税期限

【知识点】纳税期限

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、3日、5日、10日、15日、1个月或者1个季度。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,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;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,可以按次纳税。

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;以1日、3日、5日、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,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,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。

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,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。

中公会计提供2018会计证考试网上报名时间/入口、考试科目、报考条件、辅导教材,包括会计资格、初/中级会计职称、注册会计师(cpa)、税务师及会计培训辅导课程等。

领取试听课
每天限量名额,先到先得
温馨提示:为不影响您的学业,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,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
  • 详情请进入 广州中公会计培训学校

关于我们 | 招生信息 | 新闻中心 | 学校动态

版权所有:搜学搜课(www.soxsok.com)